2026/7/9
关于提前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新版国家标准及《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》的公告
泉河纳米技术部(2026)第1号
尊敬的消费者、合作伙伴及相关监管部门:
为积极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更新,切实提升产品标签的规范性与合规性,临泉县泉河纳米植物新材料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我司”)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三条关于食品安全标准提前实施的相关规定现郑重声明如下:
一、提前实施标准及规章
我司决定,自 2026年07月09日起,食品添加剂植物炭黑、复配着色剂将提前执行以下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规章:
《GB 7718-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
《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0号)
二、实施范围
本次提前实施涉及我司生产的以下预包装食品添加剂:
食品添加剂名称:植物炭黑;复配着色剂;
包装规格:定量包装产品
三、承诺与说明
我司承诺:自上述日期起生产的在实施范围内的产品,严格按照新规标签标识(已生产未出厂产品可选择更换为新标签后出厂,或维持原标签出厂),确保标签标识真实、准确和完整性,以保障消费者权益。
特此声明。
临泉县泉河纳米植物新材料有限公司
2026年07月0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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